政策解读 | 2020年环保工作的12个重点

2020年01月17日

1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工作进展,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异成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李干杰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

李干杰指出,2020年要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必须坚定必胜信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注重方式方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禁止“一刀切”,避免处置措施简单粗暴等。

李干杰要求,2020年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十二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各项举措。

二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狠抓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整治“散乱污”企业,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进一步加大非重点区域治污力度。

三要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渤海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启动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

四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深化“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

五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和勘界定标。开展全国生态状况2015-2020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全力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圆满成功。

六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在部分地区和重点行业启动二氧化碳达峰行动。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持续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七要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强化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核电厂、研究堆与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监管。持续推进历史遗留核设施退役与放射性废物治理。完成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

八要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督察执法。积极配合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长江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继续组织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和统筹强化监督。

九要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做好国家空气、地表水、海洋监测网络的并行衔接。研究构建生态状况监测框架体系。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执法监测。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十要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落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基本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支持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启动运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加快建设生态环境“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快速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国际交流和履约能力建设。

十一要统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

十二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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