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起卖|践行环保再生,助力无废城市

2019年10月22日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明确提出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为1月份刚刚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注入新的动力。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到2020年将在全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为全方位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全球兴起“无废城市”

人类生活空间受到废弃物的侵害已经引起全球各国高度关注,建设“无废城市”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和城市的规划目标。“无废城市”在全球范围内兴起了近20年,形成了成熟的经验。

欧盟先后发布“迈向循环经济:欧洲零废物计划”“循环经济一揽子计划”,提出到2030年,城市废弃物利用率达到65%,包装废弃物实现75%再利用,城市废弃物填埋率不得超过10%,禁止将分类收集的废弃物进行填埋处置等零废弃目标。

新加坡提出迈向“零废物”的国家愿景,通过减量、 再利用和再循环,努力实现食物和原料无浪费,并尽可能将其再利用和回收。

日本持续推进建设循环经济社会基本规划,通过促进生产、物流、消费以至废弃过程中资源的有效使用与循环,将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负担降到最低程度。

中国将全方位推动“无废城市”

国内部分地区在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于固体废物减量、回收、利用与处置问题重视不够、考虑不足,严重影响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无废城市”建设的提出,有利于从城市整体层面继续深化固废管理制度改革,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

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固体废物产生量逐年递增、成分日趋复杂,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和矛盾也日益突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问题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所以此次“无废城市”建设的提出,在加强固废综合利用管理的背景下,有着政策与规划的连贯性。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到2020年将在全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模式,为全方位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34项政策落地助力“无废城市”

“十三五”以来,国家出台34项各种政策,为“无废城市”的建设进行铺垫,这些政策对于“无废城市”的建设影响重大、指导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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