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禁止环保“一刀切”不等于放松企业监管

2019年11月28日

11月初,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了“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上再次指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要落实到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防止企业虚假整改,同时坚决遏制和查处“一刀切”问题。可以看出,进入秋冬季后,虽然各地环保督察工作都在紧张进行,但中央政府给出的态度依旧是严防环保“一刀切”死灰复燃。

在本月中旬举办的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交流推进会上,李干杰部长在谈到环保“一刀切”问题时明确表示,要给企业达标整改留时间:需要1个月给1个月,需要3个月给3个月,甚至更长时间。

李干杰的这席话可以说是给广大民营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在禁止“一刀切”的同时,还给企业预留足够的整改时间,网友们不禁会问:这是不是等于放松监管了?

网友的发问不是没有依据。自中央开展第一轮环保督察以来,全国依法关停的化工企业就多达20万家,这还不包括其他领域和被“一刀切”误伤的民营企业,波及范围之广。

我们知道,民营企业不仅是提供地方就业的主力军,也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环境治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一刀切”只能治标不治本。因此,从原来不少地方政府实行“先停再说”的方式,然后到中央下达严防紧盯“一刀切”的命令,再到给企业预留足够时间整改,这中间巨大的落差似乎让人觉得是在给企业“松绑”,尤其是对于排污未达标的企业,不少人认为可以松口气了。可事实果真如此?

中央严管“一刀切”和给企业预留足够整改时间,不等于放松监管,而恰恰相反的是在加强环境监管。

为什么这么说?首先严防环保“一刀切”,从某种角度来看是在保护企业,打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防止执法部门滥用权力。其次是通过政策筛选出符合当前发展趋势的企业,有能力转型的企业,自然会被留下,而没有能力转型的企业,只能被淘汰,给多少时间都没用。再者,给企业预留足够时间向环保升级转型不等于就是放松监管,足够的时间不等于无限量的时间,在审查部门给出的时间内未完成升级的企业,一样会被关停。

总得来说,通过严防“一刀切”和给企业预留整改时间,不仅企业的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同时环境保护工作也能有序、健康地开展。

日前,李干杰在主持生态环境部党组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会中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仍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短板。生态环境保护是民族永续发展的千秋大业,任重而道远,不可能随随便便放松,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适应趋势,尽早向绿色生态转型才是万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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