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河北省到2025年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2021年09月06日河北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发展循环经济是加快构建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对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我省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抓手,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颁布《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推动 75%以上的国家级和 5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 233 家、绿色园区 15 家;建设 2 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 个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和 1 个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2020 年,全省主要资源产出率比 2015 年提高约 1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源消耗比 2015 年降低 21.3%,单位 GDP 用水量累计降低27.2%。2020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7%以上,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达 95%,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 50%。再生资源利用能力显著增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成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从国际看,一方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全球共识,世界主要经济体普遍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气候变化、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基本路径。另一方面世界格局深刻调整,国际资源供应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加,对我国资源安全造成重大挑战。从国内看,我国提出 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和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既是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契机,也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重大机遇。另一方面,我国一些主要资源对外依存度高,供需矛盾突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总体上仍然不高,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扭转,资源安全面临较大压力。从省内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工作,颁布实施《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综合施策,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同时,我省水资源严重短缺,能源、铁矿石等高度依赖省外调入,资源产出效率不高,单位 GDP 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70%;碳排放强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两倍以上;减污降碳任务艰巨。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的需求十分迫切,且空间巨大。
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我省循环经济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紧迫需求,必须抢抓机遇、主动作为,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开创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为核心,以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主线,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资源循环利用的协同减碳作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资源保障。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新格局,走出一条具有河北特色的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工作原则
——坚持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工业、农业、社会领域循环发展,以再利用、资源化为重点,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发展循环经济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构建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加快完善循环经济法规政策、标准和统计评价体系,健全循环发展长效促进机制,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普及循环发展理念,强化企业和社会公众在循环发展方面的主体地位,增强循环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大力推进创新发展,深入推动技术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大科技对循环发展的支撑作用,突破循环链接关键技术和废旧资源利用关键技术,拓展循环发展领域。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形成较大规模,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循环经济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到 2025 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 2020 年提高约 20%,单位 GDP 能源消耗、用水量比 2020 年分别降低 15%左右,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 95%;强制分类区域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 35%以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量提升 10%以上,基本实现农 作物秸秆全面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全回收。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1.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健全产品绿色设计政策机制,引导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原料,推广易拆解、易分类、易回收的产品设计方案,提高再生原料的替代使用比例,推动包装和包装印刷的减量化。以钢铁、化工、水泥、玻璃等行业为重点,推动制造业绿色升级。加快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一体化集成,推动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应用,开发 60 项绿色设计产品,创建 200 家省级以上绿色工厂。
2.推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清洁生产等级,引导其他行业自愿开展审核。进一步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推动石化、化工、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一行一策”制定清洁生产改造提升计划。加快清洁生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差异化奖惩机制,探索开展工业园区和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试点示范工作。2022 年底前完成全省年产危废量 100 吨及以上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3.推动园区循环化发展。优化园区空间格局,大力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式发展,完善园区产业共生体系。加快建立园区用能管理平台和统计监测体系,优化用能结构,加大节能改造力度,推动园区低碳发展。建立园区物质流管理服务平台,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余热余压梯级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全面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深入开展园区污染物第三方治理,建立市场化运营、按效付费新机制,推动园区绿色发展,鼓励争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到 2025 年,创建绿色园区20家。
4.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对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等的综合利用,推进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利用。进一步提高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加强尾矿、共伴生矿、钢渣等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技术研发。推动矿井水用于矿区补充水源和周边地区生产、生态用水。到 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 95%以上。
5.全面推进产城循环链接。大力推动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鼓励利用水泥窑、钢铁窑炉等生产系统协同处置城市污泥、生活垃圾等城市典型固废,推动协同处置设施纳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管理,保障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加快健全市场化收费运行机制。构建产业和城市废水交换利用体系,推动工业和城市再生水交换利用,降低新鲜水取用量。探索工业企业与供热公司的市场化合作机制,将余热供暖作为城市供暖的重要热源补充。
(二)加快完善循环型农业体系
1.完善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以整县推进方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坚持农用优先,加大秸秆还田力度。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支持秸秆离田产业化应用,建设秸秆沼气、秸秆气化和热电联产项目,扩大秸秆清洁能源利用规模,鼓励秸秆制板材、纤维等高值化利用方式。在畜禽养殖密集区建设集中资源化利用设施,打通种养循环堵点,采取就地还田、生产有机肥、生产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等方式,提高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水平。鼓励利用次小薪材、林业“三剩物”生产复合板材、栽培食用菌。到 2025 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5%,秸秆基本实现农作物全面综合利用。
2.建设完善废旧农资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地膜新国标执行力度,推广使用 0.01 毫米以上标准地膜。引导广大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用物资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多元参与,推动地膜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分区域、分作物推进地膜残留污染治理。以村镇为单位,加强区域废旧农药瓶、废旧灌溉器材、废旧渔网、废旧农机具等农用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建设区域性废旧农用物资集中处置利用设施,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到 2025年,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回收。
3.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围绕定州、藁城、平泉等农业主产区,优化种植业与养殖业空间布局,推动种养殖规模匹配与高效衔接,依托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广畜禽、鱼、粮、菜、果协同发展模式,引导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一体化发展。构建林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广林上、林间、林下立体开发产业模式。构建跨企业、跨农户的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加快涿州、永清、饶阳等农业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农场、美丽牧场、美丽林场、美丽渔场,促进农业与工业、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融合发展。到 2025 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 1000 家。
(三)大力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1.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废旧物资回收车辆纳入城市运行保障车辆管理范畴,确保合理路权。整合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网点,规范回收行为,鼓励以城市为单位实施企业化运营管理,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信息平台,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培育新型回收模式。争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1-2 个。
2.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依托国家“城市矿产”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引导相关企业集聚发展,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规范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渠道,鼓励生产企业利用再生资源替代原生资源,构筑新的战略资源安全保障新格局。到 2025 年,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量提升 10%以上。
3.大力发展二手商品市场。建立完善二手车、二手家电、二手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标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秩序。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商品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积极培育区域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信用评价机制,规范二手商品在线交易行为。规范建设二手车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在各类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旧书交换使用。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
4.推动再制造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建立完善覆盖京津冀、辐射东北、华北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扩大旧件来源。依托国家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文办设备等再制造水平。创新再制造产业发展模式,结合工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工业装备再制造,鼓励企业在售后服务体系中应用再制造产品,支持专业化再制造服务企业与钢铁、冶金、化工、机械等制造企业合作,提供定制化再制造服务,培育壮大再制造专业服务龙头企业。支持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开展航空、数控机床、通信设备等保税维修和再制造复出口业务。
5.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石家庄、邯郸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典型经验做法,提高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骨料、低标号商品混凝土、墙体材料、铺装材料以及其他新型建筑材料的规模与水平。综合考虑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半径、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在各地级市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建设,尽快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消纳处理能力。重点培育一批技术装备先进、能源消耗低、环保安全达标、资源化利用程度高的骨干企业,整合拆除、运输、处置和利用等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到 2025 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 60%以上。
(四)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1.大力倡导绿色消费。完善节能家电、节水器具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标志产品。完善绿色采购制度,提高政府绿色产品采购比例。实施垃圾分类,规范垃圾投放行为。有序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快完善全社会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积极推广可循环包装和物流配送器具。到 2025 年设区市、雄安新区、张家口市崇礼区、廊坊北三县、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
2.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提高供给水平;加快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装配式装修,努力提升建筑装备制造业发展水平,推动建筑工业提质增效。率先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建筑发展示范区”。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广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更高的围护结构,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低碳技术,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最大程度地降低建筑供暖供冷能源消耗。到 2025 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3.完善绿色交通出行体系。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水平。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在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公交、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环卫等领域率先推广清洁能源车辆,推进既有交通设施绿色改造,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港口。到 2025 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分别达到 90%、85%以上。
四、重大工程与行动
(一)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
以石家庄、唐山等人口较多的城市为重点,开展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统筹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合理布局便民交投点,在商超、学校、办公场所等探索推行智能回收设施;建设定点与流动运输车相结合的中转体系;建设具备计量统计、分拣分选、压缩打包、存储运输、数字化管理、绿色运营等功能的区域性分拣中心。依托唐山、邢台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邯郸、定州“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规划建设资源聚集量大、再利用技术先进、产业链条健全、辐射京津冀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推进废钢铁、报废机动车、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塑料等规模化处置、高值化利用。到 2025 年,设区市基本建成较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二)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
以国家级和省级园区为重点,制定循环化改造园区清单,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逐个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推动园区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统一园区能源供应,优化园区能源结构,提高能效水平;全面开展企业节能改造,积极利用余热余压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实现园区低碳发展。建设园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推动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大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设施建设,建设固废集中处理设施,加强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源梯级利用、水的分质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到 2025 年,推动国家级和省级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重点领域,培育具有较强产业带动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市场占有率高的综合利用骨干企业。聚焦煤炭、电力、钢铁、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推进唐山、邯郸、承德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实施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到 2025 年,创建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 2-3 个。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建筑垃圾堆放、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等资源化利用,提升再生产品的市场使用规模。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以及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不断提高利用质量,扩大资源化利用规模。鼓励政府工程和市政工程使用一定比例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品。完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政策机制,探索市场化的长效运营模式。到 2025 年,建设 1-2 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
(五)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
鼓励各类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申报国家、省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相关专项科研项目,推动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围绕典型产品生态设计、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高质循环、高端装备再制造等领域,加大科技支持力度,突破一批绿色循环关键共性技术及重大装备;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循环经济绿色技术体系集成示范,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成果转化。
(六)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以河间京津冀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迁西机电再制造产业园等为重点,着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程机械、机床、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等再制造产业。支持瑞兆激光等再制造服务企业发展。在售后维修、保险、商贸、物流、租赁等领域推广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文办设备等,壮大再制造产业规模,进一步提高再制造产品在售后市场中的使用比例。加大再制造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建设再制造技术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争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
(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
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支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拆解企业通过自主、联合或委托回收等方式建立回收体系,引导生产与回收企业、电商平台共享信息,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流向规范拆解企业。强化科技创新,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支持规范的拆解企业实施工艺设备提质改造,推进智能化与精细化拆解,促进高值化利用。
(八)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行动
加强循环包装、可降解塑料袋等绿色产品供给,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格禁止生产超薄农用地膜、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科学合理推进塑料源头减量,鼓励公众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积极稳妥推广可降解塑料制品,加大标准地膜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快递、外卖包装绿色治理。加强塑料垃圾末端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行动。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到 2025年,完成国家塑料污染治理目标。
(九)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行动
适时修订《河北省邮政条例》,将快递包装使用行为责任和邮政行业生态环保相关内容纳入地方性法规规范范畴。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大幅提升循环中转袋(箱)、标准化托盘、集装单元器具的应用比例。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鼓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加强电商和快递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的上下游协同,实现重点品类的快件原装直发。推动产品生产、物流、快递等相关企业建立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鼓励企业采取设备租赁等方式,推广可循环使用的标准化包装产品。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分类处置,提高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争列国家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推进石家庄、保定、廊坊、邯郸、张家口和雄安新区等省级试点示范建设。到 2025 年,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 50 万个,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十)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
鼓励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建设覆盖京津冀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和循环利用示范基地。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提高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水平,扩大动力电池在备用电源、低速电动车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建立动力电池信息化溯源管理体系,加快建设统一的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完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管理体系。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定期督导,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主要抓手,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部门分工附后)。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新进展。
(二)完善法规标准体系
加快修订《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研究制定废旧动力电池、建筑垃圾等配套法规,完善循环经济法规体系,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鼓励我省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积极主导或参与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再制造、再生原料、绿色包装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积极争列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试点。
(三)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评价体系
研究完善循环经济统计体系,以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为核心,逐步建立包括主要资源消耗、再生资源利用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等在内的统计制度,优化统计核算方法,提升统计数据对循环经济工作的支撑能力。依托商务、供销社、相关协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统计体系。加强循环经济评价结果应用。
(四)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项目,优先申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省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各级金融机构要落实绿色金融政策,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循环经济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循环经济领域。落实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各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
(五)强化重点行业监督管理
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拆解处理等行为。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宣传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循环经济发展实践。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融媒体传播优势,传播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循环经济实践的良好氛围。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原文题目:我省到2025年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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