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年!深圳垃圾分类晒出成绩单

2021年09月06日

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一周年。深圳的垃圾分类由“倡议分类”进入“强制分类”时代。经过一年的实践,成效如何?

目前,深圳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已基本形成。全市4017个住宅小区和1715个城中村全面实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共配置约2.15万套分类投放设施。1806个机关事业单位、2696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场所均开展垃圾分类。全市共配备分类收运车辆3402台,建成分类处理设施设备151处,做到专车专运、分类处理。

垃圾分类“三增一减”

《条例》实施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置量实现“三增一减”:

可回收物日均分 类回收量增长34.3%;

有害垃圾日均分类回收量增长28.2%;

厨余垃圾日均分类回收量增长90.4%;

其他垃圾日均处置量下降6.1%。

截至目前,深圳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已经达到45%。

推动居民文明习惯养成,是垃圾分类工作的一大重点和难点。9月1日上午,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做客深圳新闻广播(先锋898)《民心桥》特别节目。在节目中,杨雷表示,深圳除了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公众教育“蒲公英计划”之外,还以迎接建党百年为契机,举办了“以红色力量引领绿色生活”为主题的“垃圾分类百分百行动”,评选出垃圾分类“百优社区”和十个“百分书记”。“希望把全市600多个社区书记的注意力吸引到垃圾分类这项工作中来,把他们的好做法形成经验,去复制、去推广。”

垃圾分类变得习以为常

垃圾分类工作难点在基层,随着社区各项措施的深入实施,市民们垃圾分类的习惯逐渐养成。在福田区园岭街道的南天社区,陈阿姨每天都会主动按照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并定时定点投放。

“在家里我们就把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都分门别类地放好,特别对有害垃圾或者是玻璃,我们都会很小心,会用纸把它包好,以免伤害到收垃圾的清洁人员”,陈阿姨说。

垃圾分类督导员表示,刚开始的时候,还是有部分业主不知道怎样分类,随着垃圾分类的推广,现在几乎都不用再教,他们自己都知道提前把垃圾分好。

据悉,目前,深圳生活垃圾产量约3.23万吨/日,全市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达到0.96万吨/日,其他垃圾量1.54万吨/日,市场化再生资源量达到0.73万吨/日,在住建部组织的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考核中名列前茅。

全市共建成5大生活垃圾能源生态园,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基本实现全量焚烧、趋零填埋。通过垃圾分类回收,市民生活和居住环境得到很好的提升。

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法治化

“垃圾围城”是一个令很多城市头痛的问题,深圳通过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处理取得了很多值得推广借鉴的经验。2021年7月21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将深圳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设施建设模式纳入推广清单。

2020年开始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从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工作标准、技术路线、设施配置、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垃圾分类处理规范化操作的具体要求。

除此之外,近年来深圳还围绕垃圾分类处理出台了1个政府规章、3个地方标准和7个规范性文件,1个规定(草案),形成了完备的规范标准体系。通过立法先行,深圳垃圾分类处理进入了法治新阶段。

构建完善的宣传督导和激励体系

深圳初步构建了涵盖公众教育、社会宣传、学校教育、家庭指引、现场督导等于一体的宣传督导体系,并配套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激励体系。

通过实施“蒲公英公众教育计划”、聘请郎朗等名人担任形象大使、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打造垃圾分类科普馆等措施,加强垃圾分类理念的宣传。

采取“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帮助居民做好垃圾分类。在管理条例实施初期,每天有1万多名督导员在分类投放点现场引导居民参与分类投放。

深圳还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各区财政每年共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补助资金6250万元用于奖励单位、小区、家庭和个人。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的个人处以50-200元罚款。

为了做好垃圾分类科普工作,深圳一共建成了22个垃圾分类科普教育馆,展陈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9座,是市民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和休闲娱乐的好去处,累计接待市民近30万人次。

垃圾分类,久久为功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一周年,深圳的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是问题也比较明显”,杨雷表示,一方面区与区之间、住宅区和城中村之间,开展垃圾分类的水平还是有差异的;另一方面,可能很多居民反映的前端分类的桶点垃圾满溢,没有及时清理,或者是管理不到位,造成脏污,影响了分类投放体验,这个问题还没有彻底地解决。

杨雷透露,下一步深圳将继续用好激励机制和执法手段,充分发挥“蒲公英”公众教育平台的宣传、引导作用,同时探索推出一些创新举措,以“百分标准”推动深圳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来源 | 深圳卫视

作者 | 广东省环境卫生协会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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