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限塑新政出台 12个热点问题解读
2020年10月13日近期,上海出台《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全社会合理适度地消费塑料制品,提高循环使用效率,尽量避免浪费,并尽可能降低和避免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内对环境的影响和风险。
以下为市民关注的限塑令12个热点问题解读:
一、我国出台新一轮塑料污染治理意见,主要基于什么考虑?
当前,塑料污染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从国际来看,据统计,目前全球每年有800多万吨塑料垃圾进入海洋,对海洋生态造成严重危害,塑料微珠还进入生物链危及人体健康,治理塑料污染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欧盟于2018年出台了《循环经济背景下的欧洲塑料战略》,对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使用、回收做出了相关规划。日本于2019年出台了《塑料资源循环战略》,将塑料列为循环利用五大类资源的首位率先予以推进。
从国内来看,我国是全球塑料消费第一大国。2019年大约产生废塑料6300万吨,约占世界1/5。为应对塑料污染问题,2007年以来,我国出台了“限塑令”等系列政策文件,对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出了相关禁限要求。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近年来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导致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塑料用品消耗量持续上升,对资源环境造成了巨大压力,迫切需要进行科学有效的系统治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了具体工作措施。4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出台,对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等方面做出了规定。9月11日,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召开全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二、上海《实施方案》的主要导向是什么?是否要禁止塑料制品的使用?
塑料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具有性质稳定、牢固耐用、防水绝缘、质轻价廉等诸多优点,在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应用广泛,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在科学史上完全人工合成的塑料发明已有120余年,工业史上塑料大规模生产也有60多年。现今塑料的使用量是半个世纪前的20倍,预计未来20年内塑料的生产量和使用量还会再翻一番。
上海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初衷,并不是要求完全禁止塑料制品的生产和使用,而是希望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消费的意识,合理、适度地消费塑料制品,尽量避免过量使用,大力推进塑料循环使用和再生资源利用,尽可能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具体来说,就是采取“减源头、控末端、促循环、防泄露”等措施,构建覆盖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
三、《实施方案》治理目标是什么?
结合本市实际,《实施方案》提出了循序渐进的分阶段治理目标:
2020年底,率先在餐饮、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等重点领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基本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
到2021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2年,全面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
到2023年,全市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四、《实施方案》的推进重点是什么?
塑料制品量多面广,本次《实施方案》结合国家要求和本市实际,聚焦于三个“一批”,即“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对不同类别塑料制品分类施策、循序推进。
“禁限一批”主要是针对使用量大、泄露风险高、再利用价值低、难以回收或清理的品种。如厚度小于0.01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膜,其在使用后“一扯就碎”,非常难回收。厚度达标的农用地膜回收率,在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能达到80%左右,而超薄地膜回收率则非常低,长年累积会给耕地质量带来危害。再如添加塑料微珠的淋洗类化妆品,其中的塑料微珠会随着污水系统进入自然环境,污染量虽然不大,但可能带来累积性的环境影响和危害。
“替代一批”主要考虑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升,绿色消费习惯逐步形成,社会上的替代产品也日渐丰富,可以满足消费者的使用需求。如对于一次性塑料购物袋,替代方案多种多样,可以由消费者购物时自带布袋子、菜篮子,或者由商超提供环保布袋、无纺布袋等可循环使用购物袋。对于一次性塑料吸管,一些餐饮企业通过改造冷饮杯盖,用自带饮嘴的杯盖代替“吸管+杯盖”的组合。对于一次性塑料餐具(刀叉勺),具备条件的餐饮企业在堂食中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
“规范一批”主要是指规范塑料制品的使用及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如在集贸市场建立集中购销制,确保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再如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塑料垃圾分类收集。推进塑料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对于具备再生利用价值的塑料废弃物,要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资源化利用;对于分拣成本高、资源化利用价值低的塑料废弃物,实现能源化利用。
五、《实施方案》对日常使用环节提出了哪些明确的禁限要求?
《实施方案》对塑料购物袋,塑料吸管,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塑料包装袋,编织袋,胶带等提出了分阶段的禁止、限制使用要求。
关于塑料购物袋,主要有几方面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到2023年底,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
其中,塑料购物袋是指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塑料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关于一次性塑料餐具,主要要求是:到2020年底,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以上。
其中,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是指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六、《实施方案》对生产、销售环节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治理意见》要求,对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提出了分阶段的禁止生产和销售要求。同时,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废塑料进口。
七、塑料污染治理与垃圾分类工作是什么关系?《实施方案》是否考虑在现有垃圾分类工作基础上,提出一些更精细化、符合上海特点的管理要求?
垃圾分类的初衷就是为了更好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分类”本身只是一个手段和过程,只是一个起步和基础;其根本目的是要实现后续的分类治理、分类施策。特别是对于可回收物,分类的目的主要是推进其循环再生利用。据初步数据,塑料废弃物大约占到生活垃圾可收回物40%,是最需要关注和推进的重点领域之一。
去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社会形成了绿色消费的浓厚氛围,也为上海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上海有需要、有责任、也有能力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实现率先引领,探索建立塑料污染治理的“上海模式”,为全国积累更多的经验。
为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实施方案》提出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集贸市场等场所和各类展会活动中有序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国家面上要求是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上海的要求比国家力度更大一些。主要是考虑到上述场景中已有相对成熟的替代产品,如环保布袋、无纺布袋等,可以满足承装、提携物品的需求并且能反复循环使用,既环保又省钱。
此外,考虑垃圾分类已有较好工作基础和社会氛围,本市《实施方案》将国家《治理意见》中2025年的禁限要求部分提前至2023年,2022年的禁限要求均提前至2021年。同时,鉴于本市城市化程度高,《实施方案》将国家《治理意见》中针对城市建成区和旅游景区提出的禁限要求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
八、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要作出哪些改变?
《实施方案》在具体执行中,可能会对居民生活的便利性等造成一定影响。希望广大市民能支持理解,大力配合。
在进入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自主采购商品时,养成自备购物袋的良好习惯,或购买环保布袋、无纺布袋等可循环使用购物袋;
在餐馆就餐时,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餐具;
在外卖点餐时,主动勾选“无需餐具”选项,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将餐具上的油渍清理干净后投入可回收物蓝桶;
在邮寄快递时,尽量使用“瘦身胶带”,避免过度包装;
在投扔垃圾时,做好塑料制品分类,将塑料制品投入可回收物蓝桶或者单独设置的塑料制品回收设施。
九、《实施方案》在加强塑料源头减量方面主要提出哪些要求?
《实施方案》一方面提出要分场景、分步骤有序禁限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四大类塑料制品的使用,大力推广环保布袋、可循环中转袋、可循环包装等塑料减量替代的产品和模式。另一方面鼓励绿色设计,制定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导则,扩大绿色产品的设计、研发。对一些使用量大、应用面广的塑料制品,如塑料饮料瓶、一次性餐盒等,积极探索单一材质的产品设计,减少使用复合材料,提高产品易回收性。
十、《实施方案》在加强塑料分类回收方面有没有一些新的考虑?
《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场所进一步细化可回收物“蓝桶”,提高废塑料的回收比例。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商务楼宇、大型社区、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快递外卖集中的重点区域投放塑料包装回收设施。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和黄板回收体系,严格属地化管理责任,到2020年底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的有效回收率达到90%以上,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全量回收。
十一、《实施方案》在加强塑料资源化利用方面有哪些考虑?
《实施方案》提出将推动本市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结合上海实际,培育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和企业,提高聚苯乙烯(PS)、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品类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同时,相关企业和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市场需求,以可循环、易回收、可再生为导向,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扩大绿色产品的设计、研发。比如,开展单一塑料材质产品的再生利用,加强再生塑料与文创、设计、时尚等产业对接,提升附加值和文化内涵,提高公众的认可程度。
十二、《实施方案》在加强塑料环境风险管理方面是如何考虑的?
《实施方案》一方面提出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易向环境泄露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管理,将禁止类塑料产品列入《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规定时限淘汰禁止类塑料产品生产线,对禁止类塑料产品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另一方面提出将开展重点区域垃圾专项清理、清洁海洋行动、农田废弃塑料制品清理等专项清理行动。开展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的生态环境影响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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